钢丝绳索具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损坏是由多种因素综合积累造成的,使用前必须经过认真细致地检查,才能作出正确判断。图5—2为钢丝绳的各种变形图。
钢丝绳使用的安全程度由下列项目判定:
(1)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6股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钢丝绳表面可见断丝总数超过表5—4规定的数值则应报废。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时,表5—4中断丝数应减少一半。
表5-4 断丝数量
钢丝绳型号 |
6d内断丝数 |
30d内断丝数 |
6×19+NF 6×37+NF |
5 10 |
10 19 |
(2)断丝的局部聚集
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果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长度范围内(d为钢丝绳直径)或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即使断丝数比表5—7所列数值小,钢丝绳也应予以报废。
(3)断丝的增加率
断丝增加率是指钢丝绳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断丝,随着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这种情况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仔细检查并作记录,摸清“规律”确定钢丝绳的报废日期。
(4)绳股断裂
当出现整股绳股断裂时,应立即报废。
(5)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6)弹性减小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一般弹性减小伴随着下述现象:
①钢丝绳直径减小;
②钢丝绳捻距伸长;
③钢丝之间和绳股之间的空隙减小;
④钢丝绳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比起由于钢丝磨损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钢丝绳弹性减小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凡发现弹性减小的情况,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7)外部及内部磨损
钢丝绳索具内部磨损是由于绳内各绳股和钢丝之间的摩擦而引起的。钢丝绳外部磨损是在压力作用下与滑轮和卷筒绳槽的接触摩擦产生的。润滑不足和不清洁会加剧磨损,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钢丝绳应报废,当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大时未发现断丝也应报废。
(8)外部和内部腐蚀
由于腐蚀,钢丝绳表面出现深坑,钢丝之间松弛,应报废。
(9)变形
钢丝绳的变形从外观上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波浪形变形。当出现波浪形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大于25d的范围内若d1≥4/3d则钢丝绳应报废(如图5-3)。
d——钢丝绳公称直径;
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
②笼形畸变。笼形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③绳股挤出。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④钢丝挤出。钢丝挤出严重的钢丝绳应报废。
⑤绳径局部增大。绳径局部严重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
⑥扭结。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⑦绳径局部减小。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
⑧部分被压扁。由机械事故造成的钢丝绳局部被压扁,严重的则钢丝绳应报废。
⑨弯折。产生弯折的钢丝绳应报废。
⑩由于热或电弧作用而引起的损坏。
钢丝绳经受了特殊热力作用,其外表出现了可识别的颜色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二)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
白棕绳以剑麻为原料,具有滤水、耐磨和富有弹性的特点,可承受一定的冲击载荷。由聚酰胺、聚脂、聚丙烯为原料制成的绳和带,因具有比白棕绳更高的强度和吸收冲击能量的特性,已广泛地使用于起重作业中。
1.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承载计算
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起重作业时的安全性是以不破断为前提的。通常以绳索的破断拉力值除以一个安全系数来保证工作强度,这个值我们称为绳索的极限工作拉力,可由下式求得:
式中:极限工作拉力——白棕绳或合成纤维绳的极限工作拉力(正常情况下)。
S破——白棕绳或合成纤维绳的破断拉力值,见表5—5,表5—6。
表5—5 白棕绳破断拉力
直径(mm) |
14 |
16 |
20 |
22 |
25 |
29 |
33 |
38 |
破断拉力(daN) |
950 |
1150 |
1600 |
1850 |
2400 |
2600 |
2900 |
3500 |
表5-6 三股聚脂复丝绳索最低断裂强力
参考直径(mm)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最低断裂强力(daN) |
1560 |
2230 |
3120 |
3980 |
4980 |
6230 |
7470 |
K——安全系数,见表5—7。
表5-7安全系数K
使用情况 |
K值 |
一般绑扎 缆风绳用 |
≥3 ≥6 |
2.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安全使用
除通用安全规定外应符合下述要求:
(1)使用前必须逐段仔细检查,避免带隐患作业;
(2)不允许和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碱酸等)接触;
(3)使用中不应有扭转打结现象,如有应放劲抖直;
(4)应放在干燥木板通风良好处储存保管(白棕绳);
(5)合成纤维绳应避免在紫外线辐射条件下及热源附近存放。